尉犁民政信息
2008年4月15日
民政局积极开展社团年检及民办企业单位年检及换证工作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尉犁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对县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及换证工作。要求个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县民政局。我局将对逾期不年检、不换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