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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民政工作5年总结
作者:黄炜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来源:尉犁县民政局关闭

   尉犁县民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目标,认真实践“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充分发挥民政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圆满完成了民政的各项工作,使重点工作有新突破,各项工作有新进展,整体水平有新提高,全县民政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5年来,民政局上下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最大程度地解决广大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努力改善办公条件、环境及交通工具,使民政工作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受到州民政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民政局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依据尉党发〔2002〕25号《关于中共尉犁县委、尉犁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而设置,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民政局,民政局是隶属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负责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县殡仪管理所(尉编字〔2001〕1号成立股级)、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尉编办字〔2002〕36号成立股级)均隶属于民政局。民政局主要职责包括: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优抚安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社团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福利、行政区划、地名、勘界等。
民政局核行政编制6名,事编6名(老龄办依照公务员管理事编2名,低保办事编2名,殡仪管理所事编2名),在职13人,其中:领导4人(副县1人,正科3人),一般干部6人,工人3人,临时工5人,退休职工9人,七乡两镇一场共有10名民政干事,大多数是兼职,无专门编制。单位现有2辆车辆,一辆普桑,一辆猎豹三菱。办公设备有电脑5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12间办公室,1个电教室,1个会议室。
    二、5年来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救灾救济工作
    落实救灾分级管理,提高减灾防灾紧急救援能力,贯彻落实民政部《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三项突发性灾害规程,进一步完善县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应急响应工作。规范程序,对救灾款物分配使用落实三级审核,张榜公布,健全档案,确保救灾款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按照三级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县级救灾款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灾民建房力度和建房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积极做好特困群体的日常救助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经常性捐助站点挂牌运行,规范化按收管理捐款、捐物,用于贫困户的生活、医疗、住房、子女入学、冬季取暖等困难。
    1、5年来从上级争取救灾资金740万元,为27877人次特困户、贫困户解决了衣、食、住、取暖等基本困难问题,其中为7680户21224人灾民困难群众解决了价值172.7万元、798吨粮食,按照国家乡(村)个人各负担一部分的原则,为144户困难群众新建住房,为42户困难群众维修危房。
    2、春令冬荒积极为5601户13973人缺粮户解决了价值161万元、676吨粮食。
    3、5年来春节、库尔班节慰问困难群众2103人,慰问金额420600元。
    4、累计社会各界爱心捐款36.7万元,用于贫困户的生活、医疗、住房、子女入学、冬季取暖等困难。
    5、5年来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864人,为他们提供了价值30.3万元的现金、米、面、油,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我县自1999年7月正式启动城市低保工作,不断规范程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低保审核审批机构建设,成立了县、乡、村(居)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我县专门成立了低保办(尉编字〔2002〕36号),2个事编,已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各乡镇场民政干事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低保工作,县财政低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足额保证低保工作经费;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低保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及县人民政府批转的《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对低保工作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乡(镇)场社区设立了低保宣传栏和公示栏,张榜公布内容有家庭人口、收入、保障金额、照片。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发放;县低保办做到及时向上级报送报表、信息;指导、督促各乡(镇)场、社区规范完善低保档案,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低保信访制度及例会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01年12月享受低保190户,511人,年发放金额70.9万元,2005年12月享受低保1193户,1973人,年发放金额204.6万元,5年来共从上级争取低保资金887.9万元,共有5037户11145人享受到低保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
    根据新政办发〔2006〕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制订了《尉犁县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方案》已上报县人民政府,2003年县人民政府转发了《尉犁县城镇特困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暂行)》,相应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2005年正式启动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尉犁县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和贫困家庭新录取大学生救助审批领导小组,尉政发[2005]39号印发了《尉犁县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健全了救助档案,实行三级张榜公布,去年至今已审批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对象200多人,符合享受条件151人,发放救助金20多万元,制定实施了特困家庭新录取大学生救助实施方案,2005年州上解决4万元,县财配套4万元,救助了20名贫困大学生,2006年上报16名贫困大学生,向州募委办介绍了8名特困家庭大学生参加福彩爱心捐助活动。
全县七乡两镇一场中共有7所敬老院,有五保户263人,其中集中供养58人,分散供养205人;为整合改造敬老院资源,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立足实际,计划在县城友谊路兴建县城集中敬老院项目,现前期筹备工作已结束,计划建筑砖混结构2层楼房,内部设施齐全,可为100名五保户提供住宿、吃饭、医疗、文化活动场所及优质服务,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300多万元,已到位70万元。
    (四)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工作方面
    我县成立了县、乡(镇)村民自治、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制订了村民自治工作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对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命名,将此项工作纳入县、乡(镇)目标任务。
    5年来圆满完成了第五、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村委会两委班子300多人进行了培训;坚持村务公开落实“四个民主”建立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制度,加强了民主监督,各乡(镇)村均设立了村务公开公示栏,相应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认真开展活动,积极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示范乡(镇)示范村活动。
全县共有5个社区,2个居委会,积极开展社区建设工作,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2005年给尉犁镇社区解决了8个编制,县人事劳动局通过公开招考配齐了人员。
组织对全县乡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办公用房状况进行了调查,无办公室乡(镇)4个,47个村委会中,无房22个,危房19个,7个居委会均无办公室。
    (五)积极实施“星光计划”项目
    我局积极争取自治区“星光计划”项目资金,县财政配套,2004年在县文化馆旁兴建了老年活动中心及图书馆综合楼,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2005年竣工投入使用,包括民政局办公室,彻底解决了民政局长期无办公室的问题,新办公楼更新了办公设施,创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六)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开展
    认真宣传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登记法规,严格按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按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公开,认真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无一例违法违纪事件。5年来共办理结婚2035对,离婚505对,收养登记7件。
   (七)优抚安置工作
    我县高度重视双拥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法规,给优抚对象按标准及时调整发放抚恤金及定期补助金,5年共发放51万元抚恤金补助。积极落实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困难问题,5年来筹资5万元,5年来慰问部队210人次,参加7800人,投入资金31万元;制订优抚安置优惠政策, 5年已安置城镇待安置退伍军人15人,尚有44名城镇待安置退伍军人。
    (八)殡葬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大力推行殡葬改革,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由民政局牵头,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2002年-2003年在交警队西北新建汉族殡仪馆,内设告别厅、骨灰存放室、遗体守灵间、化妆室、休息室等,2003至今,在兴平乡昆其村实施了县城穆斯林公墓改造工程,包括新修道路、墓区、民族殡仪馆,已建1400多个公墓。殡葬服务单位收费近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做到手续齐全,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化按程序开展殡葬服务;大力开展了县城老墓区穆斯林坟墓搬迁工作,共有1158座老坟墓,已搬迁880座。
    (九)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工作
    实施明天计划,安排残疾孤儿去自治区民政康复院做矫正手术;加强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5年来共救助25人;积极开展福利彩票有奖募捐工作,5年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15.31万元,按规定选址申报设立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点。
    (十)加强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开展了县市之间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地名信息数据库已完成前期筹备,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开展民间组织自律诚信活动,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清理整顿不合格民间组织,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团体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个。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综合素质、工作方式都有待提高;
    (2)社区建设工作启动缓慢;
    (3)地名工作标准化设置工作有待尽快组织实施;
    (4)我县无社会救助站、福利院,受经费限制,对弃婴、精神病人、流浪人员及无名尸安排处理难度大;
    (5)因县财政困难,项目发展配套资金短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事业发展,县城穆斯林公墓改造工程欠承包方100多万元;
    (6)民政工作的业务范围很广、业务量日益加强,局办公室人员不足,严重缺编,另各乡(镇)民政干事大多无专门编制,身兼数职(古勒巴格乡、喀尔曲尕乡民政干事占成教干事编制),造成基层民政干事无法专心干好民政工作,影响到民政工作正常开展。我局建议,因民政工作涉及到许多行政执法的内容,需要行政编制工作人员,请县委、县人民政府解决民政局及基层民政干事编制问题。
     四、今后工作方向
    今后我县民政工作将继续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目标,认真实践: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任务和“十一五”规划,充分发挥民政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为创建和谐尉犁、和谐民政,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大局而努力奋斗。重点开展好:1、在做好传统民政救灾、救济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动和动员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教育、生活、取暖、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救助,同时建立长效正常性社会捐助体制,积极开展社会捐助活动,规范捐助工作;2、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3、把为灾民、特困群众建房与抗震安居工程紧密结合,县民政局加强与城建等部门联系,按照国家、县、乡、村、个人各出一部分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严格监督保证工程质量;4、着力解决城镇待安置退伍军人安置难的问题,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法规;5、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民政工作决策提供依据;7、努力创建绩效民政、数字民政。

尉犁县民政局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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